莆田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开展“书香少年”、“书香班级”评选活动方案
各班级:
读好书如交好朋友,交好朋友如饮醇酪。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青少年课外阅读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使读书成为同学们学习生活的需要,营造良好的书香校园氛围,促进我校内涵发展和进一步深化读书活动的教育效果,更好地促进书香行动的扩大,营造勤奋读书、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工委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课外读书和评选“书香少年”活动的通知》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决定在全校中开展“书香少年”、“书香班级”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11月26日。
二、评选参考条件:
(一)、“书香少年”评选条件:
1、认真阅读相应年级的课外阅读必读书目和中外名著,读书后能够就自己所读的书目认真做好读书摘记、撰写读后感或阅读小报,能够反映自己读后的收获;
2、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开展的各种读书活动;
3、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比较浓厚的阅读兴趣,能在全班的读书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读书量大,能够在学校发表自己撰写的读后感、读书摘记。
5、有自觉利用时间展开晨读、课外合作读书等自主读书的习惯。
(二)、“书香班级”评选条件:
1、落实好学校每天早读以及课外阅读的读书常规;
2、班级中的学生能养成书包里放一本课外书的习惯;
3、保证每周开设读书交流会,激励学生多读好书,效果良好,读书自觉性较强,读书风气渐浓;
4、成立班级图书角,管理良好,能发挥良好的作用;
5、学生珍惜图书、爱护图书。
(三)、评选办法:
1、以积分高低为序分别评出书香少年、优秀阅读指导老师、书香班级、等各奖项。
2、积分获得
(1)、学生积分获得:
①阅读课外书籍,学生每阅读1本课外书,可获得1个积分;
② 撰写读书感言、体会、随笔,参与征文、征稿活动,每写1篇可获5个积分;
(2)、指导老师积分获得:
所指导学生参与“书香少年”评选活动获得的积分总和即为指导老师的总积分。
(3)、书香班级积分获得:
以班级为单位,所有参与学生的积分总和为班级总积分。
三、评选名额以及奖励办法:
(一)、“书香少年”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根据评选条件在全校中评选出“书香少年”30名(指标不限定到班级),在全校中集中颁发奖状予以鼓励。
(二)、“书香班级”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根据评选条件在全校中评选出“书香班级”6个(指标不限定到年级),在全校中集中颁发奖状予以鼓励。
(三)、优秀指导老师奖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根据各班级开展活动的过程和效果,在全校中评选出优秀指导老师奖6名,对获奖的老师集中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
(四)颁奖时间:2012年11月30日。
四、评选活动组织单位:校德育科、团委会、语文教研组
五、其他要求:
1、各班要明确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契机,增设班级“图书角”,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读书以及读书交流会活动;
2、各班可利用课间操(11级学生为周三、周五;12级学生为周二、周四)与下午第三节时间到本校图书馆借阅书籍,也可到互联网如“书香网”(http://)上进行阅读,各班科任教师要把组织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作为长期坚持不懈的常规工作,大力营造我校浓厚的读书氛围。
福建省莆田职业技术学校
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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