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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暑期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
【发布日期:2011-07-14】 【来源:】 【阅读:次】

 

莆田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文件
 
莆未委办[2011]1号
 

 
转发关于加强暑期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
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未保委、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教育局(文教局、事务办)、建设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未保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暑期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提出相关要求,务必抓好各自职责的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安全教育防范工作,确保我市广大学生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
 
莆田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发 教育 中小学 安全 溺水 紧急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综治办、市安监局、市未保委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省属、市直各学校。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7月14日印发
 

发往
 见报头
签批
盖章
郭绍生、李 尧
黄世峰、黄华康
序号
 
等级
特急
部委号
闽教明电〔2011〕26号
闽机号
 

 
关于加强暑期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
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未保委、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教育局、建设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最近一段时间,我省持续高温,学生游泳、嬉水导致的溺水身亡事故时有发生。仅7月4日至12日,我省泉州、南平、宁德等地就连续发生了4起11名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7月4日下午,邵武市卫闽中学七年级3名女学生与邵武六中七年级1名女学生及其表姐5人,结伴下河嬉水,造成2名学生溺水身亡。5日下午,惠安县东山小学五、六年级2名学生,私自下海洗澡,不幸溺水身亡。6日下午,寿宁县第二中学初一年级1名女学生与斜滩镇中心小学2名五、六年级女学生,私自结伴到距离家中20分钟路程的大溪头村河边戏水,不慎溺水身亡。7月12日下午,洛江区双阳中心小学一年级2名学生和前洋小学一年级2名学生结伴到家附近的池塘游泳,溺水身亡。
这些溺水事件的发生,让人十分心痛,教训十分深刻,给溺亡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苏树林代省长、陈桦副省长分别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对暑期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今年以来,省教育厅针对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防溺水工作,多次发出预警通知并提出相关要求。各地各学校务必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级各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创建平安先行单位,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消除麻痹思想,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根据辖区内的水域特点,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监管。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暑期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扎扎实实把暑期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的宣传声势。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对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迅速组织广大教师开展一次以“防溺水、防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安全工作大家访活动,通过家访、电话、短信、校讯通、学校网络、QQ群等形式和途径,联系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学生家长,用近期发生的惨痛案例教育学生及家长加强安全防范,向他们宣传游泳安全知识,及时将防溺水安全教育送上门,将学校关爱延伸到暑期、延伸到家庭。要特别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反复告诫学生不私自下海或到江河、湖泊、溪潭、水库游泳、嬉水;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备、不熟悉的区域和无救护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盲目施救导致的溺亡事故。要通过大家访活动,切实增强家长安全意识,使家长在暑期切实担任起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孩子防溺水的监管。二是要加强学生防溺水社会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以及乡镇(街道)、村(居)和社区,要在主要道口、醒目位置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设立防溺水宣传板报(墙报),宣传普及防溺水知识;要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突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播放、登载学生防溺水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滚动播放防溺水安全字幕(口号),组织社区、村居志愿者,走街串户进行安全宣传等;要通过电讯部门,运用现代通讯手段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送防溺水安全提示手机短信,时刻提醒社会各界和学生及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自觉远离危险区域。
三、多方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水域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提请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关爱的联动联防机制。迅速行动,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水域安全排查巡查,特别要加强有安全隐患、溺水事故多发的江海河湖、水库、池塘、建设工地水坑等水域的安全检查,消除有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要提请责任单位加强水域管理,及时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有关部门要落实水域安全监管责任区,建立巡查制度,开展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劝阻、及时施救。要联合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社会团体等单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社区青少年学生文艺体育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指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救方法。有游泳设施的学校、单位要尽可能向学生开放,并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尽力满足学生游泳需求。有条件的可举办学生暑假游泳训练班,帮助学生熟练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护自救方法。切实做到学生放假,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放假”,努力形成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局面,让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有意义的暑期。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福建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 教育 中小学 安全 溺水 紧急通知     
抄报:苏树林代省长,陈 桦、倪岳峰副省长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安监局、省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相关单位委厅领导有关处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7月1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