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我校由工会牵头,拟定了《福建省莆田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初稿)》,经各教研室组织讨论,反复修改,形成本《福建省莆田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自本学期起实施。
望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