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奖励思想健康、素质过硬、习惯优秀、学业良好、技能突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中职学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学校奖学金制度。
二、评选范围
所有在校注册就读的全日制学生
三、评选条件
1、无学校纪律处分。
2、本学年课程无补考。
3、班级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
4、学科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水平居于班级第一、二、三、四名。学习成绩为本学年各课程的考试和考查的平均成绩。
5、做人诚实、守信、文明,做事规范、责任心强,严守纪律,积极追求进步,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6、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品质,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社会适应能力强。
7、平时注重个人全面发展,并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8、能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四、评选办法
1.各班由班主任负责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选,名单确定后填写好登记表报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审核,审核后报校行政会议讨论。
2.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校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后,在校内公示一周。
3.学校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每学年开学典礼上,实施表彰与奖励,并将其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4.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大力宣传,张贴光荣榜,使评选过程成为教育过程。
五、奖励方法
1、班级人数50人以上(不含50人),每学年评选3名;第一名奖金300元,第二名奖金200元,第三名奖金100元。
2、班级人数20—50人(不含20人),每学年评选2名;第一名奖金300元,第二名奖金200元。
3、班级人数20人以下,每学年评选1名;奖金300元。
六、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1、学生操行评定表在班级得分在前十名,在各有关教研室和德育科无不良记录的,可以参评道德风尚奖;
2、班级人数在50人以上的,每班评2名;班级人数在20人至50人的,每班评一至两名;班级人数20人以下的,每班评一名;第一名发放奖金200元;第二名发放奖金150元。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由校长室组织实施和解释。
福建省莆田职业技术学校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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